餐飲店廢食用油不知去向,市面上卻憑空出現許多「還魂」的餿水油,任誰都看得出,這中間出了問題。但環保署先是推說廢食用油是「有價物」,無法可管;後又說法令不足,需要修法。其實,台灣環保法令幾十年來已經增補齊備,仍發生餿水油事件不是法令不夠,而是主管單位從未落實執法。

我國廢棄物清理法在一九七四年即立法,環保署成立次年、一九八八年即已加入回收相關條文。即以當時的法令,也足以要求餐廳、小吃妥善處理廢食用油。富豪傳奇官方

如同一般企業需委託合格的清除處理業者來收運辦公室產生的垃圾,不能亂丟;餐廳、小吃也應將油炸後產生的廢食用油交給合格的回收清除處理業者,不能偷排、亂丟。

因廢食用油尚有剩餘價值,小吃業者儘可選擇收購價較好的回收業者,但前提仍是得交給合格、處理程序受政府監督的清除處理業者,後續無論是回收再生、或焚化處理,也都應符合相關規定。

強制申報也是環保單位近年採行、便於管理稽查的手段之一,但如果只申報、無查核,問題一樣沒解決。但若環保署、各級環保單位從今開始,逐步稽查並要求餐廳、小吃攤把廢油交給合法清除處理業者,就能斬斷餿油源頭。徒法不足以自行,即令家藏尚方寶劍,從不出手,亦是無益。環保單位若有心執法激鬥棒球魂,七○年代的環保法令已足矣。 富達基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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